為什麼救傷的野生動物不適合用做教育展示以及與民眾互動?
- twrca2023
- 8月15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已更新:8月16日

📍動物福祉考量:野生動物通常非常懼怕人類,人類的靠近或接觸可能會對動物造成巨大的壓力與緊迫,並且對他們的身體狀況和動物福祉產生負面影響。即使是看起來平靜的動物,也可能正在經歷慢性壓力與創傷,除了導致原本的傷病狀況加劇,更可能因緊迫壓力導致免疫低下,引發繼發性感染問題。
📍民眾的安全考量:野生動物不是寵物,他們不習慣人類,也沒有經過馴化或訓練,可能會因為人類的靠近而產生「戰逃反應」,動物可能因為想逃跑而掙扎受傷,或是覺得無法逃跑轉而攻擊民眾,使動物及民眾皆承擔傷病的風險。
📍疾病傳播的考量:野生動物可能攜帶可傳染給人類的疾病(人畜共通傳染病),反之亦然。接觸與互動會增加疾病傳播的風險,這可能對人類和動物的健康產生嚴重影響。救傷工作者會被要求施打必要的疫苗,並且經過救傷訓練才能接觸野生動物,但民眾沒有相關的訓練及保護,可能造成野生動物與民眾的疾病交叉感染問題,產生公共衛生的疑慮。
📍法律與道德考量:在公共場所使用野生動物通常有法律限制和道德考量,在台灣可能會牽涉到動物保護法、野生動物保育法、展演動物法等相關法規。使用救傷動物做為教育展示用途不但影響動物福祉、違背救傷倫理,也可能造成違法問題。
📍野生動物的生存考量:救傷的野生動物一旦習慣了人類,就很難被野放回野外。他們可能會失去對人類的天然恐懼,這會降低野生動物在野外的生存機會,或是成為擾民的野生動物,增加人類與野生動物衝突的風險。
📍教育影響的考量:以救傷的野生動物作為教育展示可能適得其反,反而向公眾傳達了錯誤的觀念。民眾可能會因此產生誤會,認為野生動物可以圈養作為寵物,造成私養野生動物的流行,或類救傷行為的模仿,這可能會破壞救傷專業及保育工作,或是造成某些物種區域性滅絕的現象。
野生動物若是有機會野放,應以野放為首要考量進行救傷,因為野放對野生動物來說才是唯一積極的動物福祉,無法野放的個體才考慮安樂死或收容(https://reurl.cc/qvMrAR)。無法野放的野生動物有安樂死的權利,而適合收容的個體若要成為救傷單位的教育大使,則需要經過條件的篩選和訓練,才會在公眾面前進行教育與展示,並且在展示的形式與互動的程度上有所拿捏,以確保動物福祉,及避免不必要的風險。
延伸閱讀:Wildlife Educator's Code of Ethics from NWRA(https://reurl.cc/pvQrG4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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